中国半导体照明网
发布企业 发布产品 发布供求 发布报价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资讯库 企业库 产品库 供求库 报价库 人才库
  高级搜索
HOT:Led led照明 led路灯 灯饰 发光二极管 led封装 光电 路灯 led显示屏 芯片 景观照明
首页资讯中心政府视窗产业研究商务中心会展中心人才中心LED学院网上书城国家联盟 │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利标准 > 正文
美国337调查程序和反倾销程序比较
  时间:2008-4-29  17:58:50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收藏】【关闭
      

 

337调查程序

反倾销调查程序

调查机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调查人员组成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派一名行政法官负责案件的调查。除了申诉方和应诉方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指派一名政府律师,代表公共利益参与案件调查

由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不指派专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反倾销案件成立调查组,成员由经济专家、法律专家、产业专家等组成

针对的对象

技术、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

价格竞争

立案时间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常在收到申诉方的申请后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申诉方在提交申诉书时也同时提交了申请发布临时禁令的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方的申请后3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申诉方也可以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延期立案

美国商务部自收到申诉书及相关证据之日起的20日内审查是否予以立案。在特殊情况下,在40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常在收到申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时间

通常为12个月

通常12个月(非市场经济国家6个月)

");xno = xno+1;
页面功能:【发表/查看 评论】【推荐】【字体: 】【打印】【收藏】【浏览:】【关闭
 
 热点新闻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委托咨询

专题研究定制服务:

  产业投资领域的专题定制研究
  产业市场动态的专题定制研究
  产业专利策略的专题定制研究

如果您对我们的咨询服务感兴趣,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82512802
邮件:pandm@techcn.com
联系人:樊国辉 潘冬梅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行业链接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04 china-led.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10144号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