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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揭幕LED公共照明新时代
  2012-5-28  14:11:54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    蒋杰升  行业分类:其它    浏览
 

  今天(5月28日)下午,广东举行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率先在全国提速LED公共照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中国半导体照明网讯 [记者蒋杰升 广州5月28日15点现场报道] 今天(5月28日)下午,广东举行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率先在全国提速LED公共照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署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

  记者现场获悉,会议确定的推广目标是,3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道路、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一律采用LED照明。珠三角地区力争两年时间,到2013年底前完成。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新局面

      会议现场

  在推广内容上,一是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运作模式。除此之外,各地也可根据实情情况,采用政府投资、能源托管等多种模式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公开招标产生。按照“业主管理、事权统一”的原则,每个业主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承担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工程的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满足条件:一是具备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银行授信额度2亿以上,社会融资能力3亿以上,专业技术雄厚。三是发挥电网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主体的作用。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LED公共照明推广应用责任书

  四是严格保证推广应用工程质量。LED灯具制造企业必须保证提供安装的产品与标杆检测产品的一致性,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目录推荐产品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同类项目的招投标。节能服务公司不按规定采购产品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LED照明工程实施。

  在进度安排上,广东省选择广州市中心六区作为试点,在2012年6月底前签订EMC合同,争取在2012年7月开始实施,先行先试。2012年7月前制订计划,各地级以上市制订本市普及公共领域照明LED照明产品的总体目标和计划进度,报省科技厅。2012年7月起签订合同,各业主单位根据各地LED照明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计划进度,通过招标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等并签订合同。2012年8月起全面建设,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进度开展工程方案设计、LED灯具采购及安装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2012年10月起,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检查结统一报省人民政府。

  在考核督导上,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责任书,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列入节能减排考核。财政、税务、节能主管部门针对性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特点,负责提供有相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服务。金融部门要适应LED照明和EMC业务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新建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工作。住房和城建、市政要协调道路建设和路灯管理部门全面推广LED路灯等LED照明产品。

  在政策保障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LED推广改造项目,支持其按年节能申请一次性财政奖励。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80元/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