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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地招标保护政策“大比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闽建汇浏览次数:235
  福建全省各地为了保护本地中小企业,也让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着实花了一翻心思,下面请听小编一一详细道来:
 
  一、漳州
 
  首先排第一的应该数漳州龙海,直接设置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彻底关起门来,外县(市)的别来,力度之大,全省首推。其次漳州港,也初步学样,其它房建及专业承包1000万元以下,市政4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也陆续设为漳州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厦门
 
  设置了个BB+,相当于3000万元以下市政,1000万元的以下的房建,外地市企业没有BB+,不能投。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期间,随机抽取中标侯选人,淡化了省厅信用分。
 
  三、福州
 
  设置了个年度保证金,如果分公司没有达到一定年度的外地企业,不能办理年度保证金,需交保证金现金,且不能用保函,受不了。
 
  四、龙岩
 
  设置了总部经济分的权重(根据所在地税收),外地的企业伤不起。3000万元的以下的市政,1000万元以下的房建,分公司基本不能投,直接设为龙岩市独立企业法人。
 
  五、南平
 
  设置为3000万元的以下的市政,1000万元以下的房建,为南平本地企业。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采用入围三名中随机抽取。
 
  六、莆田
 
  规定为:3000万元以下的总承包项目,100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项目,500万元以下的土地整治可设为本市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七、宁德
 
  规定为:本宁德市可以用年度保证金,外地市企业不行。
 
  八、泉州
 
  泉州市法人到场开标加分,报价乘以系数1,不到场乘以系数1.003,入围三家随机抽。
 
  九、三明
 
  不设防。
 
  以上是八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护本企,
 
  不过分被省厅信用分伤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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