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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被立案调查 律师受理股民索赔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新浪财经讯浏览次数:314
  著名的“老八股”之一的飞乐音响(维权)7月3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6月12日该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就揭示了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6月12日的公告称,上海证监局查明飞乐音响两项违规情形:一、2017年前三季度,飞乐音响部分工程施工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完工百分比会计估计存在偏差,虚增营业收入、净利润,导致飞乐音响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更正后的2017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业绩变动幅度较2017年度的业绩预告差异明显,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规定,对飞乐音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志旺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律师可以接受股民索赔预登记。基于目前证监会尚在调查之中,暂定索赔条件为以下情形之一:
 
  2019年7月3日及之前买入飞乐音响股票,且7月3日收盘后仍持有的股民;
 
  或者2019年6月11日及之前买入飞乐音响股票,且6月11日收盘后仍持有的股民。
 
  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股民,可以向张志旺律师团队索赔预登记。
 
  如需索赔,向律师提供下述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买卖成交流水单和详细联系方式。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律师将代理起诉索赔。
 
  律师声明: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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