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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三年培育20个夜间经济试点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世界浙商网浏览次数:559
夜间是重要的消费时段,一些城市大型商场晚6点至10点的销售额超过全天的50%。可以说,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夜间经济已成为一个新的消费增长点。
 
为了培育繁荣的夜间市场,成为扩大消费、助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日前,浙江正式出台《加快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增长实施意见》,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20个夜间经济试点城市。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浙江省夜间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工作路径,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围绕加强夜经济规划引导、提升夜经济供给能力、凸显夜经济特色亮点、优化夜经济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让城市夜景“靓起来”、让城市名片“响起来”、让城市商业“旺起来”、让浙菜品牌“火起来”、让人民群众“乐起来”五大任务,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靓丽美观、整洁卫生的城市“夜经济”地标,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匹配的夜间经济体系,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20个夜间经济试点城市。
 
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突出了浙江省夜间经济发展顶层设计,明确总体规划、发展定位、实施路径,整合商务、文旅、自然资源、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扶持举措,指导各地突出浙江特色,紧密结合四大都市区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发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据了解,目前浙江各地积极响应,纷纷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举措。宁波市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正在起草出台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意见,打响“夜甬城”品牌。绍兴市政府出台夜宵城建设方案,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家左右融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夜间消费集聚区,安排2500万配套资金支持夜间经济、夜宵城建设与发展。金华市政府出台推动市区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示范街、示范点,打造具有金华文化历史特色的夜间经济新载体。温州市月光经济政策意见和发展规划已完成部门意见征求,将于近期印发。杭州、湖州、嘉兴、舟山等地也在积极研究出台夜间经济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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