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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积极信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新华网浏览次数: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分析人士认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将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

  “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认为。

  据介绍,西方发达国家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建立了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了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成为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显著标志。

  在我国,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时代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出了紧迫要求。正是基于当前实际状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正式出台。对此业内人士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诚信国际研究部副总经理张英杰认为,规划纲要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在当前社会信用普遍缺失的情况下,规划纲要的出台十分必要和及时,体现了中央对当前经济社会运行中不诚信现象的重视。

  “从加强基础到用好社会力量,再到加强立法,规划纲要对如何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释放出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唤起人们对秩序、规则和信用的敬畏,对重新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将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张英杰表示。

  根据纲要,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对此张英杰认为,这将使全社会认识到,一旦失信就要受到严重惩罚,必将消除失信者的侥幸心理,尊重诚信者将得到正向激励,有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专家指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既需要有统一的框架规划,也需要尊重不同区域和群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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