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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闪光灯存蓝光伤害 质监部门发安全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浏览次数:39

20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智能手机内置LED手电筒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小于10岁的儿童和大于60岁的老人,不要直视手机的内置LED手电筒。

随着LED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应用领域的大量延伸,高功率的单颗LED被广泛使用,如智能手机拍照用的闪光器。而作为第一功能的闪光器配上应用软件即可以成为便携式的手电筒加以使用。由于LED产品本身固有的高亮度特性,在近距离使用容易产生蓝光光生物危害。

为评估智能手机内置LED手电筒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智能手机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19批次产品,覆盖本市生产、销售的主要品牌,采用IEC 62471: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IEC/TR 62471-2:2009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二部分:制造商导则》、IEC/TR 62778:2012 《光源和灯具的光生物安全蓝光伤害评估应用》、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等标准要求,对智能手机内置LED手电筒的蓝光伤害项目进行风险监测。

经检验,19批次产品内置LED手电筒的蓝光伤害均为1类危险(低危险),即在曝光正常条件下,灯无光生物危害。综合本次风险监测情况,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向全社会发布质量安全警示:手机厂商要重视手机中LED产品的质量安全,合理控制LED的色温以及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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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LED技术 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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