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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LED产品应符合欧盟erp指令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5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浏览次数:381

近期,余姚某照明电器企业生产出口到德国的一批价值四千多美元的LED灯因不符合欧盟ERP指令要求,无奈退运回国内进行返工整理。

宁波余姚检验检疫局随即按照进境返修货物流程要求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情况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退货具体原因是LED线路板色温偏差较大,不符合欧盟ERP指令要求,该指令规定相关色温偏差在小于等于六阶段麦克亚当椭圆内延伸。

ERP指令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CE体系中,因此,相关实施措施涉及的产品在出口欧洲之前,必须考虑ERP指令的要求,才可以加贴CE标识。根据欧盟no765/2008条例,违反ERP指令及其实施措施的规定,出口企业将面临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严厉的法律惩罚和更大的出口风险。欧盟成员国边界监管机构获授权直接查验技术文档、测试报告、ec合格声明等合格评定文件性资料。违反法规的惩罚力度提高,最严重情况将负刑事责任。

为此,建议相关出口企业:一是要增强敏感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对新条例的收集与学习,通过国外官方网站和国内wto机构了解最新能效法规和指令要求,应及早做好新条例壁垒应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逐渐转移产品设计重心,重点关注能效等生态设计要求,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等方式不断提高产品的能效技术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步伐;三是要开展团队和部门间合作,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能效检测实验室建立技术联盟,提高自身科研技术能力,并采取同行抱团合作的方式,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专项应对,不断提升快速破解国外技术更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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