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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成安全隐形杀手?台交通部将修法纳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LEDinside浏览次数:371
   LED灯耐用且亮度高成趋势,但LED灯的滥用也成「安全隐形杀手」,台交通部近年频接到民众投诉,很多汽车或机车大灯采用LED灯,迎面而来超刺眼,甚至闪盲让他看不到周边路况,影响行车安全,台交通部公路总局表示,目前LED灯除经过验证的原厂设计外,现行所有自行改装和加装LED灯通通都是违法的,未来将修法纳管,将明订改装LED灯亮度和炫光规范,让业者销售改装有规范可循,减少民众改装到影响行车安全的LED灯。
 
  台交通部表示,根据规定,自2006年以后的新领牌车辆,车灯包括卤素灯、HID灯或LED灯等,都必须经过车型验证,车灯有其亮度和炫光等规范,行照上也都会注明原厂车灯LED灯,但问题出在改装车辆,不少汽车或机车会自行去加装LED灯等,但目前改装规范采正面表列,并无纳入LED灯,代表非原厂出厂就有的、民众自行改装加装LED灯都是违规的,可罚2400元(新台币,下同)到9600元,并召回临时检验,但得靠警方稽查,机车没有每年定期检验验车规定,仅有过户时才需要,汽车则是5年以上的车每年定检验车一次等,其余都是靠警方拦检取缔才可能发现。
 
  根据台公路总局统计,目前尚无针对车灯违规改装统计,但包含车头灯和点火系统等在内的电系违法改装案件,2015年共有2500件、2016年有1968件,总计该2年内有4468件。
 
  台交通部和公路总局表示,近日规划将修法,将改装LED纳管,拟比照HID灯改装的亮度等规范,明订LED亮度和炫光规定,未来须符合规范才可加装,除让进口和销售LED灯业者有规范可循,民众要改装也有管道可正式申请并验证,让民众改装的LED減少刺眼和影响行车情况,近期将会邀相关单位研商,目前上路时程未订,将尽速办理,未来若车主自行改装LED而未办理登记,将被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处2400元到9600元罚款。
 
  另不只是汽机车LED大灯刺眼,LED灯在台铁也恐影响行车安全,有台铁驾驶透露,台铁大量使用LED灯在号志和月台灯,LED指向式的高亮度,在白天不畏太阳, 可以遥远的望见,在白天有助于提升行车安全,但这种高亮度,在晚上却是司机员行车的困扰,因火车行驶路上昏暗无光,这时一个高亮度的光源,直射驾驶眼中,会造成驾驶无法看路3秒到5秒,高速行驶中,数秒钟已经跑了上百公尺,且高亮度的LED会造成灯下黑效果,导致光源后方几十公尺,是无法在远处被看见,必须等列车接近或是通过LED灯光后,才能看清路线状况,这在火车动辄数百公尺的煞车距离来说,是很大的安全隐忧。
 
  台铁表示,目前月台和号志灯因考量亮度和耐用度采用LED灯,基于行车安全要求亮度,但为降低炫光,也有调整增加光源均勻性和滤光,但车站进出站号志因距离驾驶视线近,可能因此较刺眼,目前台铁近期已采购一批可调光的LED号志,未来将优先更换号志机,减少驾驶视觉不舒适,路灯则研判是侧面光源导致较刺眼,也将加遮罩让光源集中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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