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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298
项目概况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1330131
 
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0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01.0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1.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及货物名称:
 
LED面板灯
 
(1)寿命:≥25000h。
 
(2)光通维持率:燃点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燃点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
 
(3)初始光效不低于901m/W。
 
(4)亮度均匀度:LED面板灯的亮度均匀度应不小于0.8(9点法测试)。
 
(5)显色性:一般显色指数≥90,R9>50。
 
(6)蓝光危害等级RG0。
 
(7)频闪等级为:无显著影响。
 
(8)安全指标:应符合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或GB7000.202《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的规定。
 
(9)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0)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规定。
 
(11)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GB/T31831《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及“投标产品质量评分标准”的规定。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交货地点: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和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2层。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5.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280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            
 
联系方式:胡老师、范老师 010-88019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范老师
 
电 话:  010-88019902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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