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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亿合同公告前大涨 佛山照明称披露不滞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浏览次数:8

2014年2月24日晚间,佛山照明公告称,周六经销商与公司签订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合计2.8亿元。而在当天,公司股价大涨7.26%。

更为蹊跷的是,龙虎榜显示,当天买入佛山照明的前五个席位均为机构席位。“当天节能照明板块普遍走势一般,佛山照明一枝独秀。”一位深圳私募人士质疑道,订货会周六就开了,机构周一大量买入与这2.8亿元订购合同之间,怎么可能没有关系?

2月25日,佛山照明董秘林奕辉对记者解释称,周六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的是普通的产品订购合同,并非重要合同,公司属于自愿性披露,加之碰上周末,作为普通公告就等到周一收市后才递交给交易所。

实际上,佛山照明2月24日晚间的公告有两个内容,其一是2月22日,公司在佛山召开全国经销商会议,到会经销商与公司签订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合计2.8亿元人民币。“上述合同仅是订购计划,目前无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估算。”公司称。

第二个公告内容为,民生银行佛山分行为该公司部分经销商提供2亿元的资金授信额度,专款用于采购该公司的产品,期限一年。

实际上,2.8亿元对公司而言并非无足轻重。据公司三季报,其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9亿元,而2012年其营业收入为22亿元。

“明明是周六的经销商会议,为什么不周日晚上及时公告,而是等到周一晚上才进行公告?”一位市场人士对此质疑称。

林奕辉解释称,这次全国经销商会议参与者众多,有大概五百人,而2.8亿元的产品订购合同并不是只针对一个经销商,而是众多经销商合起来的数目。而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该所报告并披露的内容包括: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这是年年都有的正常的经销业务,不属于重要合同,是公司自愿性披露的内容。”林奕辉称,往年也有类似经销计划,但以往都是没有披露的。

林奕辉表示,由于不是大单,不属于重大事项,而只是普通的订购计划,公司按照正常程序,等到周一收市后才向交易所递交公告,时间上并不算滞后。

“有些上市公司的业务公告,譬如电力企业的发电量,券商的经纪业务数据等,只是常规性的信息,与重大事项差异沾不上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位熟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人士对记者称。

2月24日佛山照明7.26%涨幅背后的主力是机构。

龙虎榜显示,当天公司股票买入的前五个席位均为机构席位,合计买入6878.8万元。而卖出席位前五位中,有三个为机构席位,两个为营业部席位,三个机构席位合计卖出4645万元。

“周六的全国经销商会议是内部经销业务会议,没有投资机构参与。”林奕辉称。

前述深圳私募人士则对记者称,即使公司方面没有对机构透露信息,对这家公司跟得紧的机构仍然很可能会知道,毕竟参与全国经销商会议的有好几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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