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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灯具抽检过半不合格 70款样品中有40款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8 来源:南方日报浏览次数:9

广州灯具抽检过半不合格

70款样品中有40款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57.14%

广州市工商局官网近日发布灯具抽检报告,结果显示,在抽检45家企业的70款样品中有40款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57.14%,涉及安全项目检测不达标问题比较突出。宝视达、朗士照明和佛山照明等知名制造品牌上“黑榜”。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依法予以查处。

本次抽检依据灯具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CCC强制认证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一般灯具产品的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热试验、耐热等共12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记者发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在本次抽检中比较突出。据工商部门人士介绍,这表明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规定不理解,或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例如:灯具使用电线导体截面积不够。有的生产企业的台灯使用的内部电线导体截面积只有0.2mm2,不符合灯具标准要求的与固定布线直接连接的内部接线在正常工作低于2A有机械保护的需0.4mm2以上导体截面积的要求。如果灯具没有提供足够保护时,灯具出现异常或内部故障情况,灯具会出现较大异常或故障电流,当灯具电线的载流能力不够时,造成电线的绝缘层烧毁并造成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危险。

此外,本次抽查存在生产企业对标准的防触电保护规定不够重视的情况。工商部门人士表示,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的II类台灯其易触及的金属固定杆与基本绝缘电线接触,基本绝缘电线无适当防护,存在触电的危险隐患。抽查还发现有在2007年灯具标准中已禁止使用的0类灯具,灯具的内部部件均为基本绝缘并且没有接地措施,当基本绝缘失效时,将可能导致灯具的易触及外壳有危险电压,从而引起使用者触电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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