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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北京日报浏览次数:36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材料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本市新材料领域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以前沿新材料原始创新、关键战略材料集群发展、先进基础材料辐射带动为着力点,提升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高端发展。把握全球新材料技术发展趋势,发挥北京科技资源优势,强化技术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坚持绿色、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着力发展产业链高端环节和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不断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协同发展,军民融合。围绕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促进新材料产业与相关应用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军民两用新材料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推进新材料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布局,为新材料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突破一批前沿新材料原始创新技术和关键战略材料制备技术,建设一批国际先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一批全球顶尖科学家和优秀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实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在京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国际知名新材料产品,打造一批新材料骨干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京津冀区域新材料产业联动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任务,面向重点应用领域的未来发展需求,在石墨烯等低维材料、高性能纳米材料、光电子材料、量子材料、新型超导材料、超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方向,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突破三维碳纳米管集成电路器件、纳米光电子集成芯片、半导体量子器件、石墨烯器件等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和核心专利,抢占全球新材料技术制高点。
 
  (二)加快关键战略材料研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新型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推动科研机构、重点应用单位、新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碳化硅材料及器件、氮化镓材料及器件、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用高温合金及相关构件、全固态动力电池、高性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等的开发,并实现规模化制备。
 
  (三)突破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技术。推动装备制造企业与新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专用核心装备和关键工艺技术,形成相对完整的成套装备和产业化生产工艺。重点开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用单晶生长、切割、研磨、抛光、化学气相沉积等核心装备与关键工艺技术的开发。研发固态电池、高温合金涡轮盘等新材料产品的专用生产设备,以及无损检测设备,打通生产制造工艺环节,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速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新材料企业和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等机构参与早期研发,共同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实现转化。鼓励科研机构采取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建设新材料领域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小试和中试基地、产业园等,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助力科技成果实现快速转化。鼓励开展国内外新材料科技成果的转化对接,吸引优秀科技成果在京转化。
 
  (五)促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开放共享的新材料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推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重点应用单位联合新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共同推进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研究。鼓励企业围绕应用需求,联合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新材料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新材料领域军民资源共享,加快军民两用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
 
  (六)打造高端新材料企业集群。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技术许可等方式,拥有知识产权和技术主导权,发展成为创新型新材料企业。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产业链条,提升市场竞争力,发展成为高成长性新材料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在京设立企业总部及研发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兼并重组,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鼓励企业以大带小,开展分工协作,形成涵盖材料、器件、部件等产业链各环节的关联产业群体。
 
  (七)推动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合理配置要素资源,完善营商环境,推动关键战略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重点集聚于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产业承载重点集聚于顺义区、房山区。其中,顺义区重点集聚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等新材料相关产业;房山区重点集聚发展新型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新材料相关产业。
 
  (八)发展新材料科技服务。鼓励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等先进基础材料领域的相关单位,强化资源互补,加强分工协作,提高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技术研发等专业化服务水平,做优做专新材料领域工程服务业。发挥材料分析测试资源优势,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做强做大材料分析测试服务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组织。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新材料研发创新、产业布局、示范应用等相关工作。相关区政府要细化实化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搭建创新平台。推动怀柔科学城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和材料基因组、清洁能源材料等研究平台建设,为开展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研究提供先进的方法和手段。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资源优势,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和服务机制,搭建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供科技条件保障。鼓励在京优势机构申请承建国家新材料领域相关创新平台。
 
  (三)完善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组建新材料领域科技咨询与评估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专业服务平台,形成结构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新材料领域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技术标准服务、市场信息分析等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加强人才引进。支持新材料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引进全球顶尖科学家和优秀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落实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营造有利于优秀杰出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加强对优秀杰出人才的激励。
 
  (五)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组建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为新材料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发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降低新材料企业融资成本。
 
  (六)深化国际合作。鼓励新材料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前沿新材料国际开放实验室和境外研发中心,与全球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开展技术研究。鼓励新材料领域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本领域资源,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标准制订,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和产业论坛。鼓励新材料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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