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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7.5亿元用于mini LED灯板等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9 浏览次数:596

  10月19日讯 翰博高新(301321.SZ)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翰博高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900万套mini LED灯板等项目(一期)”。

  翰博高新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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