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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光通信(visible light communications)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浏览次数:96

概念

       指利用肉眼看得见的“可视光”传递信息的通信技术。主要利用照明器具和信号机等显示设备以及汽车车灯等配备发光二极管(LED)的设备发出的可视光,通过改变其频率,或令其闪烁来发送数据。优点是不存在利用无线通信时需要的频率分配问题。在通信速度上,LED灯远远高于荧光灯。

       为了实现可见光通信的实用化,各个国家都已经组织投入研发。日本于2008年成立了“可视光通信联盟(VLCC:Visual Light Communications Consortium)”。目前,已有NTT DoCoMo等通信运营商,NEC,松下电工,东芝,夏普等设备厂商以及NHK等加盟。

       2005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在关西国际机场,对旅客在抵达机场到登机之前的候机时间内利用可见光通信的用途进行了实证实验。除国土交通省外,松下电器产业、松下电工、NTT DoCoMo、中川研究所以及日本航空也参与了实验。发布资料显示,荧光灯可实现10kbit/秒,LED可实现数十Mbit/秒的通信速度。

       2008年,以图像传感器作为接收机,利用灯塔和交通信号机的LED可见光通信实验取得了成功。利用灯塔的光传递信息时的传输速度方面,通信距离为 2km时为1022bit/秒,通信距离为1km时为1200bit/秒。此次实验实现的2km通信距离在当时是采用广泛扩散光源的空间光通信方式中全球最长的距离。该实验在千叶县的九十九里浜进行,是作为由海上保安厅、卡西欧计算机和东芝参加的“灯塔子项目”的一环实施的。

       发光场所明确的可见光通信(根据庆应义塾大学的资料制作)

       可见光通信拥有四大优点:

       第一,使用可视光检测位置,位置精度之高是电波绝对无法超越的。

       第二,能够以低价格实现高速传输。

       第三,能够有效利用照明设备等已有基础设施。

       第四,由于能够看见发光场所和行进方向,因此能够清楚知道信息将传送到哪里,以及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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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见光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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