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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局和标准委“发话”节能辐射相关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新京报新媒体浏览次数:22

民家中、商场、道路,都离不开各种照明灯具,此前社会上曾传出“节能灯辐射大”的说法,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昨(10)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集中对外发布了33个对经济社会和居民生活具有影响的重要国家标准。其中包括,将于明年4月1日实施的《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查跃丹告诉笔者,说节能灯辐射大其实是误区。一般来说,照明功率与辐射成正比,可以选择功率小的照明设备。但通过多次实验测试,节能灯的辐射其实很微量,都是在微安每平方米,比大家平常用的手机的辐射量要小很多。

为了更好地评判,我国专门制定《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国家标准。对评价照明设备的电磁辐射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同时提供了参考限值。待明年标准正式实施后,将针对照明设备的辐射安全性组织全国性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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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照明 辐射 标准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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