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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余佛山照明股民 将获赔约60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5 来源:广州日报浏览次数:7

备受关注的佛山照明遭股民索赔终于有新的进展。记者从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处获悉,广东省高院昨日驳回佛山照明和部分投资者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意味着,佛山照明超过6000万元的赔偿支出难以避免。

赔偿金额相当于

佛照一季度净利润的六成

根据记者获取的判决书,广东省高院对佛山照明的上诉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这也是此案的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佛山照明将在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900余名投资者赔付共计6000万元左右的赔偿。

记者查阅佛山照明公告发现,该公司于2013 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对佛山照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至少2000位以上的投资者随后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金额突破3亿元,成为近年来最大的股民维权案。

2014年11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及投资者900余人,赔偿金额共计5931.02万元。其后,佛山照明就已判决的案件全部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不过,记者多方了解得知,截至目前佛山照明遭股民索赔的案件并未结束。刘国华律师透露,4月下旬广州中院已安排了1000余起案件开庭,剩余的将在本月24日开庭。“随着高院二审判决出台,估计其余案件的一审判决为期不远,近年来最大的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有望今年了结。”刘国华指出。他还指出,该案作为近年来参与人数最多、索赔金额最大的案件,成为了近年来标志性的股民索赔事件,对其他类似案件有着较大的借鉴作用。

有分析指出,6000万元左右的赔偿,对佛山照明来说并不是小数目。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948.27万元,同比增长39.42%。因此,这一赔偿金额相当于今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的六成。如果全额支付,可能对今年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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