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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9 浏览次数:1793
  2月19日,科技部正式发布《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重点专项3——“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等4个方向部署35个任务,专项实施年限为5年,即2016 ~ 2020年。
 
  据“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显示,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本专项2016年项目,并发布本指南。
 
  本专项总目标是面向国家在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对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的迫切需求,支撑“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瞄准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抓住我国“换道超车”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为核心,以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为重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跨界技术整合,构建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示范的全创新链,并进行一体化组织实施。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
 
  本专项围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等4个方向部署35个任务,专项实施年限为5年,即2016 ~ 2020年。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2016年首批启动4个方向中的15个任务。对于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对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任务,其他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针对任务中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如下:010—68338921;
 
详见附件: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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