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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促新材料产业发展 试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3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综合浏览次数:421
  工信部9月12日消息,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对于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高性能锂电池隔膜、LED用蓝宝石衬底片、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石墨烯薄膜、液态金属等入选。
 
  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
 
  保监会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不过,保监会在责任限额上也给出5亿元上限。具体来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责任限额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综合确定。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原则上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此外,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范围。据保监会公布,此次有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产险三家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在新材料中,尤其是锂电池领域业绩表现抢眼。受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增长提速影响,正极材料加工企业尤其是钴酸锂企业成本传导压力较为顺畅,企业毛利随之走高;负极材料方面,目前人造石墨企业正面临针状焦等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工序成本上涨压力,利润空间受到严重吞噬,负极材料价格有望迎来全面上调,而对自身具备石墨化工序的人造石墨企业,将在涨价中收获超额利润;隔膜方面,目前市场价格稳定,企业新建产能陆续投放,但产能爬坡仍需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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