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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处置计划对公司股权变动或控制权变化有何影响?华映科技回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6 作者:资本邦浏览次数:292

华映科技(000536.SZ)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函询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计划一期二期受益权的目的,是否与华映百慕大、华融证券、山田实业、渤海信托达成质押股份的表决权归属或一致行动等相关权利安排的协议或默契,对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股份和进入拍卖程序但未成交的股份的处置计划,是否存在以股抵债的安排,分析不同处置情形对公司股权变动或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公司回复:

一、经函询,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回复如下:

(1)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计划一期、二期受益权的目的:

华映科技是福建省“增芯强屏”领域的重要企业,也是台企借壳大陆A股上市首例、两岸产业合作的典范。为后续华映百慕大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质押股票司法处置的有序可循,尽量避免市场的剧烈波动,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决定受让《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一期、二期全部信托受益权。

(2)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除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有权就信托财产的处置方案向渤海信托发出指令外,未与华映百慕大、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达成质押股份的表决权归属或一致行动等相关权利安排的协议或默契。

(3)对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股份和进入拍卖程序但未成交的股份的处置计划:

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9,18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3.32%),如已拍卖股份所得价款无法清偿所有被担保的债务,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计划进一步申请司法拍卖,并以现金受偿为首选方案,暂无以股抵债计划。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3个月内不对该部分股份进行以股抵债。

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已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28,26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0.22%),若最终未成交,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拟将受益权转让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并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24个月内完成转让事项。

二、不同处置情形对华映科技股权变动或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有权就信托财产的处置方案向渤海信托发出指令。根据上述处置方案,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暂无以股抵债计划,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享有的一期、二期全部信托受益权,目前不会导致其持有华映科技的股权发生变化。

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9,18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3.32%),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3个月内不对该部分股份进行以股抵债。承诺期满后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是否进行以股抵债存在不确定性。若该部分股份进行以股抵债,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的华映科技股权将由393,720,452股(持股比例14.23%)变更至485,520,452股(持股比例17.55%)。

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向渤海信托发出指令进一步申请对华映百慕大质押的股权进行司法拍卖或将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后由受让方申请司法拍卖或以股抵债,将导致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权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华映科技控制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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