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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或预留充电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2 来源:齐鲁网浏览次数:299
4月12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发布会上,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小区存在电动汽车充电难等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相夏介绍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应对措施。
 
王相夏介绍,去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对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梳理优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义务。对既有居民小区,参考房屋装饰装修有关程序,明确申请人在安装充电设施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申请人出具登记证明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方便申请人申请安装充电桩。
 
进一步明确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多渠道增加充电基础设施供给。针对一些居民小区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我们通过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在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等建设中同步按标准配套充电桩设施,推动问题解决,方便电动汽车充电。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董京营介绍,为加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更好的服务居民区充电桩报装,国网山东电力也出台了不少惠民举措:
 
积极做好用户充电桩报装接电服务。按照山东省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要求,国网山东电力认真做好充电设施安装现场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功率充电桩报装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对居民小区公共充电站接电申请,提供“网上办、零证办、一链办”接电服务,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大力提升居民充电桩报装体验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会同电动汽车销售企业打造“购车-装表-装桩-接电”全流程服务模式,推出充电桩“一网通办”业务。依托“网上国网”与合作企业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电动汽车销售源头获取充电桩报装需求,报装信息线上传递,装表接电与充电桩安装服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为电动车用户提供“一键下单,无忧充电”服务。
 
积极探索“统建统营”建设模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联合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建立“统建统营”的新型居民区充电服务体系,对居民区充电设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有效融合“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解决充电桩安装难、充电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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