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产业资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虚假陈述再起纠纷 佛山照明上诉再提管辖权异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浏览次数:15

       3月11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向记者表示,他们收到了广州中院所通知的关于佛山照明提出对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书。

       佛山照明公告显示,其在2014年1月7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72人以“虚假证券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其的起诉,索赔总金额为8709万。佛山照明表示将会积极参加诉讼。

       在1月21日,佛山照明随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件应该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不过,在2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异议进行了驳回。

       刘华浩向记者表示:“本案是属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属于指定管辖案件,应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所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驳回的民事裁定书中指出:“佛山市既不是计划单列市也不是经济特区,本案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佛山照明对此进行了上诉。佛山照明证券部人士未对此进行回应。

       刘华浩表示:“佛山照明一方面提异议是在自己地盘上官司比较好打,另外一方面也是想拖延时间。”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