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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LED灯须关注沙特SASO能效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浏览次数:401
   近日,浙江绍兴检验检疫局嵊新办事处在出口退运货物调查时发现一批出口LED灯因不符合沙特阿拉伯SASO能效新规而遭遇退运。
 
  据了解,2016年2月10日,沙特标准计量质量组织(SASO)和沙特能效中心发布了“SASO 2870/2015: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和标签要求”的照明产品技术法规,规定在标准中的照明产品出口至沙特阿拉伯必须满足能耗认证要求。SASO2870/2015明确了在法定的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标签以及能效标签方面的要求,标准还对与光源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也做出了要求。
 
  该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及以上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光源产品的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口前需要确认自己的产品符合SASO2870的要求,同时在沙特标准局进行注册,申请获得能效证书,并在产品上加施对应的能效等级标贴。所有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产品,运抵沙特海关时将被检查标贴标识及注册证书。自2017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以下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此类产品需要获得SASO能效注册证书,否则将被禁止进口到沙特。此阶段明确要求目录内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应对范围内产品符合能效标签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拒发沙特COC证书。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经调查,浙江绍兴辖区出口的LED灯遭退运原因主要是因为外包装上未按SASO要求加贴能效标签而遭遇沙特海关禁止进口。在此,绍兴局提醒各LED灯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沙特技术性法规最新发布信息,及时获得SASO的能效许可,按标准要求加施能效标签,以避免遭遇退运风险。(师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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