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产业资讯 » 产业 » 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教5楼202等教室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5 浏览次数:224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教5楼202等教室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教5楼202等教室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PXCG-2023-14

3.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如下:

本次采购内容为省培训中心为提升教学效果,计划为教学5号楼202教室、教学1号楼327教室、教学2号楼108教室采购不同规格的LED显示屏。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采购预算:20万元(含税)。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产品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原件)。

5.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LED显示屏供货(含安装调试)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费缴纳凭证。

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15995410910@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投标人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招标代理机构处复核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二楼裙204室。

3.投标人须派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开标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二楼裙203室

项目联系人:许振泉、李昊、施雯

电子邮箱:15995410910@139.com

电    话:15995410910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03477

(来源:中国邮政网)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