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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两家上市公司?吴长江难以翻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来源:重庆商报浏览次数:296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直接持有的财产开始强制处置。1月5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德豪润达公告,第二大股东吴长江所持的德豪润达1.3亿股将司法拍卖,占总股本9.31%。
 
  吴长江去年12月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商报记者独家获悉,吴长江仍在反扑,去年8月向法院起诉两家上市公司德豪润达、雷士照明(H股),要求解除2012年合作协议,即吴长江返还德豪润达1.3亿A股,拿回原来的雷士照明5.87429亿H股。业内人士认为,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大势已去,难以翻盘。
 
  珠海法院 强制执行拍卖偿债
 
  德豪润达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通知书称:珠海市中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吴长江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中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持有的德豪润达1.3亿股的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公告称,上述将被拍卖的1.3亿股,占德豪润达总股本13.964亿股的9.31%。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亿股

  目前市值7亿多元
 
  截至1月5日19点,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查询淘宝网,尚未发现相关拍卖标的信息。
 
  1月5日,德豪润达报收5.91元,这1.3亿股市值达到7.683亿元,拆分为两部分后,7222.2222万股市值4.2683亿元,另一笔5777.7778万股的市值3.4147亿元。
 
  德豪润达去年8月30日公告显示,吴长江共持有德豪润达1.3亿A股,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均被司法冻结,在先设定的债权总标的为7.1亿元,其中部分债权带有质押登记具有优先偿还权。考虑该部分股票上设定的其他债权,预计雷士照明通过本案诉讼可得约2.19亿元。
 
  吴长江起诉解除协议

  难有胜算
 
  去年12月2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广东省惠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吴长江的助理陈严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有报道称,吴长江不服,拟上诉。
 
  笔者获悉,尽管已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吴长江仍不放弃一丝机会,2016年8月,吴长江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起诉德豪润达、雷士照明,并追加NVC Inc.为第三人,要求解除2012年的合作协议。
 
  原告吴长江称,其与相关被告于2012年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主要就推动德豪润达与雷士照明整体战略合作及规划达成初步意向,现吴长江主张该合同无效,基于该合同原被告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原告吴长江名下所持有德豪润达1.3亿股,应依法返还德豪润达所有,德豪润达子公司德豪香港所持有的雷士照明股份5.87429亿股,应依法返还原告吴长江所有。同时,吴长江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协议无效导致的借款利息损失等580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惠城区法院于2016年8月受理该案件,德豪润达已于2016年9月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截至2016年10月28日,案件处于管辖权异议审理阶段。
 
  笔者获悉,正是通过2012年协议,2013年1月,吴长江参与德豪润达定增,5.86元/股,认购1.3亿A股,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2014年4月,德豪润达的子公司香港德豪润达,取得香港上市公司雷士照明27.03%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之后,吴长江逐渐丧失对雷士照明的控制权,加之违法违规,最终身陷囹圄。
 
  国元证券重庆投资顾问毛盛认为,尽管吴长江提起该民事诉讼,吴长江大势已去,难有胜算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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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士照明业绩提振

  去年上半年利润增381%
 
  德豪润达入主雷士照明,逐步提振了雷士照明的业绩。雷士照明2016年上半年财报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6个月的中期业绩,本集团毛利达人民币45604.6万元,与同期比较增加19.7%,本集团税前利润达人民币14327万元,与同期比较增加86.2%。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的本期利润达人民币8214万元,与同期比较增加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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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市公司 吴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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