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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完成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公司主营LED照明系统设计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0 来源:资本邦浏览次数:308
6月20日,据悉,新三板企业格利尔(831641.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了《辅导协议》。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确认辅导备案日为2018年12月12日。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申请辅导目标板块的报告》,公司进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期。
 
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东吴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456.66万元、3,026.2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20%、14.8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格利尔,公司全称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26日,现任总经理朱从利,主营业务为绿色照明产品、智能LED照明控制系统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照明工程承包服务。
 
2021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同比增长35.45%,净利润3643.91万元,同比增长15.95%,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

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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